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:
1、有曾用名、繁体汉字姓名、英文姓名、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;
2、曾持有护照的;
3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。
(一)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的《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》,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,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。(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书写,照片规格:48mm×33mm)
(二)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,户口簿首页、资料页、变更页并提交复印件;在居民身份证领取、换领期间,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。(复印件用A4纸,下同)
(三)首次申办、换发、补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(以下简称“护照”)的还需提交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》。
(四)持护照申请换发、加注的,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。
(五)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,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。
窗口办理流程
填写申请表 → 领号 →窗口受理→取回执→缴费→ 领证(选择速递服务,证件寄送到个人)
网上办理流程
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->地市分厅->东莞->政务公开->网上办事->出入境
东莞市居民首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或换办、补办证件,只要登录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(
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,可申请“急事急办”。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:
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
工作时间:法定工作时间
办事地址: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
联系电话:22480057
交通指引:途径公汽:17路, 25路, 26路, 47路空调, 59路, c1路, x6路到城市花园公交站
证件领取
(一)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、护照申请回执,按照护照申请回执上的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护照。
(二)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速递送证服务,其中邮政速递收费全省统一为18元人民币/包,邮政速递送证时间不计算在护照办证时限内。
(三)为让群众及时领取“急事急办”护照,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特别作出规定:符合“急事急办”条件的,可持急事急办证明、申请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,按指定时间(春节、国庆长假期间为假日的第4天上午的10时到12时)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领取护照。
办理时限说明
法定期限说明: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(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)。
承诺期限说明: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(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)。
收费标准
收费标准:因私普通护照每证收费200元,遗失补办每证收费200元;护照加注每项20元。(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)收费依据:计价格[2000]293号文。
注意事项
2013年9月26日起,我市公安出入境行政事业性收费正式纳入省非税系统进行收缴。凡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或签证(注)的申请人,可选择3种缴费方式:一是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;二是到市内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;三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