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尚未登记的机动车,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,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。
1、填写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;
2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机动车来历凭证(购车发票原件等);
4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5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;
6、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》第三联原件;
7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(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或国家规定免检车型除外);
8、刑侦验车通知书;
9、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拓印膜2套;
10、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。
(注:复印件须用A4型纸复印,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,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。)
1、缴交车辆购置税
2、刑侦验车
3、查验车辆、车辆照相
4、业务资料受理
5、缴交牌证费
6、确定号牌号码(选号)
7、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
8、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
特别提示:
1、可以委托办理;
2、使用原号的,需提供使用原号申请表
3、周末不办理此业务
十选一选号:15元行驶证,10元登记证书,100元铁牌,共125元。
自编自选选号:15元行驶证,10元登记证书,100元铁牌,10元临时号牌费,共135元。
注:银联卡刷卡缴费
办理地点:
东莞车管所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2号
电话:(0769)22610023
办理时限:
2个工作日(确定号牌号码、身份核查及嫌疑调查时间除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