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驶证灭失、丢失、到期或者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、换领。
1、《
2、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(1)东莞市户籍居民提供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;
(2)外地户籍居民提供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及东莞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;
(3)境外人员提供(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居民):
台湾居民:提供台胞证原件复印件、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》
港澳居民:提供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(也叫《回乡证》)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》
外籍人员:护照(非中文表述的,还应当提供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)、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》
3、机动车标准彩色照片1张
4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《
业务大厅取号——窗口叫号受理——当场取证
行驶证15元
注:银联卡刷卡缴费
办理地点:
东莞车管所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2号
电话:(0769)22610023
办理时限:
1个工作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