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
2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
3、申请人依法登记离婚,现今仍维持该种婚姻状态状况
1、户口本
2、身份证
3、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(如:户口簿上婚姻状况记载、单位或者村、社区或者近亲属出具的证明)
初审----受理----审查----登记(发证)的程序
注意:补领离婚证可一方到场
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(
工作时间:法定工作时间
办事地址:东莞市八达路141号恒丰商业大厦2楼
联系电话:22220199
交通指引:公交线路:乘坐3路、4路、13路、26路、29路、39路、50路,至东豪广场公交站,东行130米;或乘坐8路、26路、41路、46路,至元岭路公交站,北行200米。
国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收费统一为9元/对。